岳塘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岳塘区隶属于湖南省湘潭市,位于湘潭市东北端,湖南省湘江与涟水河汇合处,东接株洲市石峰区,南与湘潭县隔湘江相望,西同雨湖区隔湘江相望,北近长沙市长沙县。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12度95分、北纬27度87分。2009年,全区户籍人口349577人。截止2013年,辖13个街道、1个镇、3个乡。岳塘区位于长沙、株洲、湘潭三市交界的中心地带,联系三市之框纽,扼湖南经济开发带“五区一廊”之要冲,是湘潭市的政治中心、重要工业区,是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的重点区以及湘潭市“两型”社会建设的先行区。2017年12月,当选中国工业百强县区。截止2014年2月,岳塘区辖14个街道、1个镇、2个乡:岳塘街道、东坪街道、中洲路街道、书院路街道、下摄司街道、建设路街道、滴水埠街道、五里堆街道、社建村街道、宝塔街道、红旗街道、双马街道、板塘街道、霞城街道、易家湾镇、荷塘乡、昭山乡。区政府驻湘潭市板塘铺安乐塘21号。